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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08:12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安徽省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的提示函》(皖教办函〔2024〕155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安徽理工大学结合工作实际,现编制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aust.edu.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职业安全健康协同创新中心205室;邮编232001;联系电话:0554-6668780;电子邮箱xiaoban@aust.edu.cn)。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严格遵循公正、公平、方便、及时以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持续提升学校各项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努力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优化顶层设计,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教育部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顶层设计,以推进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契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上下联动、高效有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项具体公开内容,明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做好事中、事后考核评议,不断做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创新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

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师生为根本,持续创新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网站、报刊、会议、电子政务系统、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信息公开体系,全面落实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栏目建设,开设书记校长信箱,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建言献策,进一步发挥师生员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开展校领导民主接待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工作职责、公开方式和时限,做到信息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信息公开后跟踪监督把握舆论导向,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审核发布。

强化督察督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实效

学校坚持把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信息公开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督察督办,紧抓对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时监督检查,对各责任部门需要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性、严谨性等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部门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师生权益、增进社会公众信任的关键所在。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条自查,全面梳理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并组织做好信息公开评议工作,通过单位自评、师生员工评议及社会公众评议,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在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新闻网、强国号、头条号、抖音号、本科(研究生)招生网、OA办公系统、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等;

2.学校各内设机构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

3.学校年鉴、校报、制度文件汇编、统计公报、学生手册、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报告等;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校内广播等;

5.新闻发布(恳谈)会、教代会、工代会、学校重点工作会议、校情通报会等;

6.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以信息公开网等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8757条。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说明及链接见第八项。

学校新闻网发布各类新闻和信息3200余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090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1条;今日头条“头条号”发布信息732条;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267条;官方B站发布信息304条;学习强国“强国号”发布信息281条 ;人民日报“人民号”发布信息536条;出版校报17期,涉及各类信息308条;通过OA办公系统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39份。

此外,学校还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座谈会、校情通报会,发布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校领导班子工作例会会议纪要、校领导分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各内设机构每周例会纪要、各内设机构每周工作安排、组织校领导民主接待日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次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学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见第八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规定内容的相关信息,并持续跟进相关内容更新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学校充分运用校内与校外、线上与线下、学校与学院全员参与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招生形势喜人,生源质量显著提升

1)成立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校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现代技术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全面领导2024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察,研究和决策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专门成立招生录取监督组,督促相关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教育,加强对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3)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线、招生进度、录取查询等功能,专门开通24小时智能问答系统,接受考生咨询。招生录取期间,公布8部招生咨询电话,安排20余名接线员轮班接受考生咨询。

4)专门设立校园开放日,并在本科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来校参观和咨询。广大考生凭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在门卫处登记后可直接进入校园参观。

5)在组织专升本招生中,按照要求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专业课命题结构、参考书目等信息,成绩公布后,及时公布分数查询和复核成绩流程,接受考生申请复核成绩并及时反馈。预录取结束后及时开放录取查询窗口。

2.学校财务、采购。2023—2024学年财务处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巩固扩大公开工作渠道,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和改革发展事业。按照学校有关部署要求,财务处以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栏、学校年鉴等为载体,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情况、收费情况、招标采购信息等《清单》内公开事项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及时进行公开。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国家、省级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其它有关财经文件规定,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以及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推动学校依法理财。

2)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学校部门预算情况,2023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学校部门决算情况,学校“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根据规定的公开模板、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同时,通过教代会财务报告、学校年鉴等途径,对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和2024财务预算方案做了进一步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页财务管理专栏、学校办公系统、财务处二级网站以及新生报到入学须知等方式公布,并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张贴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内容和标准,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收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提出信息公开要求、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专门制定《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并上传至网站供社会公众或组织下载使用。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学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及组织提出的申请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2023-2024学年,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络、会议校情通报会、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充分保障师生知情权,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同时,学校在《关于做好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着重对各责任部门的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信息公开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组织评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工作考核制度。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充分汲取信息公开相关网站和政务公开等其他领域的成熟经验与做法,加强信息化手段在高校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加大平台开发力度,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定期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检查与维护,在保障网站能够正常运行的同时加强网站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还有待扩展、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针对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更加注重信息公开的多样化,加强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建设,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推动队伍建设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管理效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2024学年,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逐项对照列出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详情见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清单事项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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