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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15:23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89号)等文件精神,安徽理工大学结合工作实际,现编制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aust.edu.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舜耕楼1013室;邮编232001;联系电话:0554-6668691;电子邮箱xiaoban@aust.edu.cn)。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以“全校一盘棋”的站位和思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行政部门协同推进和监督检查,校内单位各司其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信息公开后跟踪监督把握舆论导向,用完善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

(二)落实清单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依据,明确应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线上线下高度融合,互相支撑,协调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坚持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作为信息公开的关键抓手,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类50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照单公开”,落实责任单位与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招生财务采购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全部公开。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网站、报刊、会议、电子政务系统、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信息公开体系,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大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三)严格督查考核,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紧抓对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标准,倒逼责任落实。积极部署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对各责任部门需要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性、严谨性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开展单位自评、学校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在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新闻网、强国号、头条号、抖音号、本科(研究生)招生网、OA办公系统、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等;

2.学校各内设机构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

3.学校年鉴、校报、制度文件汇编、统计公报、学生手册、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报告等;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校内广播等;

5.新闻发布(恳谈)会、教代会、工代会、学校重点工作会议、校情通报会等;

6.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以信息公开网等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0253条。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说明及链接见第八项。

学校新闻网发布各类新闻和信息3400余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747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55条;官方QQ号发布信息2404条;今日头条“头条号”发布信息746条;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227条;出版校报13期,涉及各类信息348条;通过OA办公系统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26份。

此外,学校还通过召开党代会2023年年会、八届五次教代会工代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校领导班子工作例会会议纪要、校领导分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各内设机构每周例会纪要、各内设机构每周工作安排、校领导民主接待日、座谈会、校情通报会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次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贯彻落实《清单》情况

学校对照《清单》(见第八项),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10类50项规定内容的相关信息,并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学校创新性推进招生工作,盘活各类各级招生宣传资源,“点、线、面”相结合发力招生宣传。教务处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总结凝练学校宣传亮点,做活各类招生宣传工作平台,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生源质量大幅提高。

(1)系统化统筹线下招生宣传。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线下招生宣传,全体校领导均亲自带队奔赴各地开展招生宣传,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组成招生宣传队伍深入各地开展宣传,形成了覆盖面广、触达率强的招生宣传网络。招生宣传工作进一步按照精准化、网格化、常态化、专业化,做深做细做实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了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提高了学校的声誉,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2)高度重视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学校致力于打造展示学校办学特色、专业优势的“桥头堡”“前哨站”,先后与省内150多所中学签约建立友好合作长效机制,并持续优化政策支持。学校真诚希望与优质生源基地中学一道,强化沟通交流、创新合作途径,从高中生需求入手,帮助他们深入了解安徽理工大学,培养专业兴趣、拓宽求学渠道,共同构建人才贯通培养新模式,推动我省学子实现“家门口”上学、“家门口”就业,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更多人才和智力支撑。

2.学校财务、采购。学校财务处、采购中心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巩固扩大公开工作渠道,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财务、采购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和改革发展事业。

(1)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制度公开。国家、省级和学校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规章制度,以及其它有关财经和招标采购文件规定,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采购中心网站以及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和招标采购行为,推动学校依法理财、依法采购。

(2)招标采购信息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依托学校主页公告栏和采购中心网站,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中标公告、补遗公告、质疑答复公告等各类采购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学校部门预算情况,2022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学校部门决算情况,学校“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根据规定的公开模板、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同时,通过教代会财务报告、学校年鉴等途径,对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和2023财务预算方案做了进一步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页财务管理专栏、学校办公系统、财务处二级网站以及新生报到入学须知等方式公布,并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张贴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内容和标准,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收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学校在信息公开网显目位置公布了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提出信息公开要求、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专门制定《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并上传至网站供社会公众或组织下载使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及组织提出的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通过党代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同时,学校在《关于做好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专门对公开工作评议进行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公开事项要做到内容丰富、结构严谨、统计科学、数据准确,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组织评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工作考核制度。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多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注重学习兄弟高校信息公开经验做法,研究解决信息公开领域重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针对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聚焦信息公开重点,在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方面下功夫,同时不断完善考评与督查制度,纠错促改,不断推动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公开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逐项对照列出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详情见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清单事项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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